商标与域名的区别

近日又一客户咨询商标被人注册为域名的事宜该如何解决。这封邮件让客户感到紧张的同时也产生了疑虑。近一年来,已经有多位客户对这类事进行了咨询,为了让更多的客户明白两者之前的区别,借此短文予于说明。

一、商标与域名的区别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标志标记。域名则是用于在数据传输时计算机的电子方位的标识,简单来说就是互联网上的门牌号码,是提供给用户相互寻找和识别的联系地址。
商标和域名都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和标识性的特点,两者具有一定的重合性。在互联网领域,要进入互联网就需要注册使用域名,否则无法正常运行。而在市场经济中,要想购买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就需要通过商标来区分不同的提供主体,进而分析该权利主体的综合情况(包括商誉、质量等)来做出最后的选购决定。为此很多企业在基于标识统一性的考虑,会把域名与企业的商标、字号关联起来,甚至把具有很强显著性的域名注册成商标,如天猫的域名(注册号:10422997)。但商标与域名之前也有显著的区别,具体下:
(一)取得及适用的对象不同。商标的取得因不同国家有所区别,我国主要采取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其适用的对象是商品和服务,是不同经营者的商品及服务的标识。而域名采取注册在先原则,不先注册就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它代表网络用户的地址,是用来标识计算机用户的。
(二)标识性的来源不同。商标标识性源于其显著性,商标法对于显著性的要求有具体的规定[1]。而域名的标识性是由唯一性决定的,一个网络用户对应唯一的网址,不受通商品或服务内容的限制。
(三)排他性不同。商标根据具体是商品及服务内容归属于不同类别,已注册的商标的排他性体现在相同或近似的类别及商品服务上,对相同近似商标都具有排他性,同时也只有在注册的国家地域内具有排他性。而已注册的域名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对其他相同的域名具有排斥性,但是近似的域名则不能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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